2015鞍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面试公告
2015鞍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面试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告发布如下:
2015鞍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5]34号])、辽宁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组织实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面试工作全过程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运行,阳光操作。
二、面试总体安排
(一)面试时间:报考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各岗位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考生须按所申报岗位到所在县(市)参加面试。
海城市第二中学; 联系电话:0412-3194018
台安县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0412-4824473
岫岩县第二高级中学;联系电话:0412-7823351
(三)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按指定教材(见2015年8月4日鞍山教育网公告)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生按照指定教材准备三节课,由考官监督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作为所讲内容。
(四)面试顺序
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由面试考务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本人抽签确定,考生按照所抽签号的顺序依次参加面试。
(五)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赋分,当场宣布分数。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没有达到60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教育学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
三、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要按照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面试实施方案(见附件)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学科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五)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指定教材准备三节课,用A4纸打印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3)提供给考官(禁止标注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参加面试。面试前给每名考生不超过15分钟准备时间。
(六)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工作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可以携带相关教材、笔和纸)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的面试(含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分数。听完分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附件: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