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公告
2015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公告
2015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5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下一步将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体检,现有737名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详见《2015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表》。
二、请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于2015年8月24日9:00到报考单位参加考察。
三、无故逾期不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身体复检考生,若复检合格再进行考察。怀孕考生待妊娠结束后进行体检,若体检合格再进行考察。
五、在资格审查中未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
中 共 鞍 山 市 委 组 织 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公务员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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