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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招聘公告(30人)

发布:2015-09-16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招聘公告(30人)已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招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30人公告
  依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的要求,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30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13人;
  辽宁省蚕业科学研究所(丹东凤城)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人;
  辽宁省风沙地改良利用研究所(阜新)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人;
  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营口熊岳)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4人;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农作物海南育种中心(海南)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
  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辽阳)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2人;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大连生物技术研究所(大连)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
  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朝阳)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人;
  辽宁省水稻研究所(沈阳苏家屯)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
  具体岗位招聘要求及数量详见《2015年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计划信息表(硕士及以下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4、应聘人员总体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条件为准。
  三、招聘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laas.cn)上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具体程序按省人事考试局规定执行。
  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同步考试
  此次招聘参加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同步考试。
  1、考试内容
  同步考试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四)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A4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
  1、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阅卷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商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
  2、面试组织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获得,权重比例为5:5。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laas.cn)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
  联 系 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4-310248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六、相关说明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岗位取消。
  (三)本次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网络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laas.cn),查询考试等相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项,按《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2015年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计划信息表(硕士及以下岗位).xls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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