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全省共计划招录2523人(其中,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96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27日9时至3月30日24时。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轻松获取辽宁公务员考试相关报名时间信息,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整理供考生查看:
>>查看: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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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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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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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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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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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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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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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含)至1998年3月25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我省公务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5日(含)至1998年3月25日(含)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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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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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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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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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者应为该县(市)生源2016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者2016年3月25日前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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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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