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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76)

发布:2015-10-20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工作已开始。提早复习的考生备考时间较为充分,可先夯实基础,一步步提高解题水平,了解历年辽宁公务员考试题型特点,逐个击破。为帮助考生复习,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特发布法律常识练习题,供考生学习。更多题型练习和讲解详见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复习用书
  2016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76)
  1.( 不定项选择 )《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分类包括()。
  A.特许
  B.普通许可
  C.认可
  D.核准
  E.登记
  2.下列行为属于金融诈骗的是(  )。
  A.恶意透支信用卡
  B.倒卖船票、车票
  C.伪造、自制他人的注册商标
  D.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
  3.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4.王某委托律师向区建设局发律师函反映其所购商品房屋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查处。同年,区建设局经过调查后,以复函的形式答复称该商品房设计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王某不服,以区建设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市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责令区建设局履行行政职能。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可以自己参加行政复议
  B.王某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行政复议
  C.王某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D.王某死亡后不能委托其亲属代替他成为申请人
  5.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解析:
  1.答案: ABCDE
  解析: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以颁发特定证照等方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可以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E
  2.答案: A
  解析: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伪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属金融诈骗罪中信用卡诈骗罪。故本题选A。
  3.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在一般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但是在特定条件下,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也可能发生转移。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的情形有:(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有权申请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起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5.答案: C
  解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也规定:从事住宿、餐馆、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由于饭店的地面油滑而使小宋摔倒,饭店作为经营者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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