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考核岗位)
2015年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考核岗位)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考核岗位)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考核岗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有关要求,现将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
1、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四二大队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四二大队是经省编委批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处级),主要从事放射性铀矿地质勘查及多金属找矿。座落于辽宁省兴城市。
2、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勘查院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勘查院是经省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铀矿地质勘查和放射性及其他灾害地质的勘查研究工作。座落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2015年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规定的专业一致。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到公告发布之日(含)。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根据招聘计划要求,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5年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限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资格证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寸照片2张,到所报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单位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递补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材料应由2名以上考察人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五、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四二大队人事科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古城街铁北委28组;
通信地址:辽宁省兴城市二号信箱 邮编:125100
咨询电话:0429—3911972
电子邮箱:242LRK@163.com
网址: http://www.hdz242.com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勘查院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3号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3号核工业地质勘察院 邮编:110032
咨询电话:024—62650003
电子邮箱:lnng2012@163.com
六、监督检查
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监督电话:024-86294879、86294815
七、其他
1、考生报名后,要及时关注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的网站(www.lnhgy.com),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时间、地点在该网站公布。因个人不关注相关网站产生的后果自负。
2、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行放弃。
3、考生报名至考试录取(报名、面试、体检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所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有关单位与考生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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