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15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上午9:30--11时,下午13:30时--16时。报名地址:苏家屯人才中心(丽花街22号,区政府路西)。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满分为100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加强辅助性警力配备,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公安机关及派出所非执法类文职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男性,具有沈阳市户口,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苏家屯区户口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苏家屯区户口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应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5、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⑵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⑶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刑事责任追究、治安行政处罚的;
⑷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⑸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⑹有关法律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考生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考生请登录苏家屯人力资源网(http://www.sjtrlzy.com),查看最新公告栏中《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并填写《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上午9:30--11时,下午13:30时--16时。
报名地址:苏家屯人才中心(丽花街22号,区政府路西)。
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满分为100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按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间、地点、考生须知及《准考证》领取详见“苏家屯人力资源网(http://www.sjtrlzy.com)”通知。
(三)计算机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以后,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计算机能力测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权重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招聘实行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权重记分的公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
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公安分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89812813
区公安局分局:31488520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