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兴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2015辽宁兴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兴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5年兴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34人(人员名单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体检时间:2015年11月27日8:30;
2、集合地点:兴城市人民政府一楼大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体检费为500元;
·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且20:00后禁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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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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