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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锦州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2015-12-07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辽宁锦州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锦州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5年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12月7日公布,我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2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进行,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5年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职位的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本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请各位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职位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职的考生要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报考锦州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17日(星期四)(9:00—11:00、14:00—16:00),公示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318房间(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号)接受面试前资格审查。
  已公示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本人必须按时接受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及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锦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入口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锦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入口重新打印。考生在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的同时,要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12月9日16:00前向锦州市市委组织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党群部门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0416-2132164。
  附: 2015年锦州市党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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