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省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5辽宁省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公招工作进度安排,已于12月17日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了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经研究,辽阳市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定于12月20日(周日)进行,现就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按照2015年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成绩,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市直各岗位资格审查名单,详见附件1、2、3)。
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其他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内容和方法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有未就业要求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面向辽阳市户籍或生源招考岗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市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市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样式详见附件5),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资格审查的方法是,先由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再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复审。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的时间(详见附件6):市直教育和卫生系统岗位定于12月20日(周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进行。市直其他部门岗位定于12月20日(周日)上午:08:30-11:30。资格审查地点集中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500号)。请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的考生,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特别提示:请考生按照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携带相应的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类证件的复印件2份,按公告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审查。请各位考生要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重新打印。
对党群系统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12月18日16:30时前向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反映;对政府系统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12月18日16:30时前向辽阳市人社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监督)电话: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0419-2307593
辽阳市人社局:0419-2883705
点击下载>>>
中 共 辽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