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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辽宁省纤维检验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2016-01-05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辽宁省纤维检验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将于2016年1月7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16年1月7日(周四)早8:00
  体检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门诊一楼(省肿瘤医院东侧)
  乘公交线路:215路、225路、118路、292路(四六三医院下车),259路、286路(东方医院下车东行500米)
  医院体检中心电话:28845283  28845248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男生600元,女生700元(因心电图可能当场复检,建议考生另携带100元,多退少补)。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时间,忌酒,清淡饮食。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要沐浴。
  3、体检当日请不要穿过紧的上衣及佩带有金属物品,以利于检查。
  4、女士应特别注意:(1)做妇科彩超检查的,请在检查前憋尿;(2)月经期间请勿作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
  5、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体检资格。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7、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后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辽宁省纤维检验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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