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遴选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2016年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遴选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公告已发布,计划遴选7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23日止。报名地址:大连市中山路393号,沙河口区政府618室。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遴选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沙河口区人民政府遴选7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本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沙河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
区政府拟遴选兼职政府法律顾问7名,其中法学专家2名、专职执业律师5名。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思想政治素养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4、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不良投诉记录;
5、熟悉本区区情、社情、民情和人民政府工作规程,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6、目前未担任其他区市县以上政府或司局级以上行政部门法律顾问;
7、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8、执业律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在沙河口区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主任;
(2)连续执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
(3)在行政法专业(行政诉讼、行政调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房屋征收)或民商法专业(城市建设管理、建筑房地产、劳动人事、工伤保险、民事合同)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司法界和律师界都有较高的知名度。
对于曾获得“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的,或具有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政府法制工作经验、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遴选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方式和遴选对象
采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务网(http://www.dlshk.gov.cn/)发布公告的方式。遴选对象为市内高校法学专家和在沙河口区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愿报名。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23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并提交以下材料:
1、请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务网(http://www.dlshk.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请在报名期限内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连市中山路393号 沙河口区政府618室进行现场报名。
五、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研究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3、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4、参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审查与确定人选
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提出聘任人选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七、聘期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由区政府聘任并签订聘任协议,聘期为三年,期满可连续聘任,也可视情况予以解聘。聘期内需要调整的,由区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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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政府法制办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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