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2016年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 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现就2016年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传真至我部人事司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需有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 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 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并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 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 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 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 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 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 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 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 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 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 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 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 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逾期未按要求提 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注意事项
1、我们将依据考 生 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 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部2016年公务员招 考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 查结果的,我们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 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面试前还将进行 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 求提供材料的原件。
3、我部机关2016年度公 务员录用面试拟于2月下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上旬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 切关注。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 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 池 伟 84233792(传真)
石佳月 8423377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司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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