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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锦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

发布:2016-01-13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上半年锦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上半年锦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
 
  凡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成绩及格者,须参加我省自己组织的命题考试,考生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在1月15日—20日到市招考办报名中心报名。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日期 2016年3月12日
考试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中学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小学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重要提示: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省对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的考生给予3月份和11月份两次补考的机会,如考试不及格,2017年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锦州市招考办报名确认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确认地址 联系电话

锦州市招考办报名中心
(渤海大学艺术高中对面)

锦州市凌河区杏花里11号

咨询电话0416-2850369
报名期间电话0416-283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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