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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通知

发布:2016-01-13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通知已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上半年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通知
各位考生:
  凡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成绩及格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命题考试,考生本人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在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0日到丹东市招考办报名。(报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电话:2536768)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日期

2016年3月12日

考试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中学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小学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补考报名对象:已经取得2013年-2015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者。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2]84号)文件的要求,补考考试费标准仍为38元/科,补考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省对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的考生给予3月份和11月份两次补考的机会,如考试不及格,2017年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丹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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