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灯塔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5年灯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5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2015年灯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早8:00点。地点集中在灯塔市中医医院二楼会议室。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5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免戴眼镜的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1张,黑色水性签名笔1支和体检费28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体检。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妊娠期、哺乳期的女考生请提前与导检护士说明。
7、特别要求:考生家长和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家长和亲友对考生体检予以干扰,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8、请名单所列考生务于2016年1月26日前将本人档案、报到证送交灯塔市人社局事业科。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影响正常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9、体检当天可为考生开具调档函,请考生确认好本人档案所在单位。
附件:灯塔市体检人选名单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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