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鞍山市事业单位招聘递补体检公告
201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公告
根据《201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考核不合格、本人放弃考核资格等原因,现递补4名考生参加体检(具体人员详见《201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表(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周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早8:00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一楼大厅集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费为398元。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工作结束后,请应聘者7日后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查询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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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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