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鞍山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2016年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于2016年3月1日开始至2016年4月7日完成。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上报时间高质量完成报表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统计报表制度》,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共计12张。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地区情况(中央单位填报)》(PS11表)不用填报,其他11张表均需填报。同时需要注意《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基本情况》(PS12表)的填报对象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他人员不统计。
具体安排以电话形式通知到主管部门。对于填报过程中的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孙欣
联系电话:5513862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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