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必看: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的区别
随着甘肃、浙江、贵州等省份公告的相继发布以及山东、辽宁等众多省份在4月23日考试的消息的公布,2016年公务员联考就定在了4月23日。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专家预估,今年很可能会有超过20个省份将在4月23日同天举行公务员考试,考试规模之盛大可见一斑。对于考生来讲,其实最关心的莫过于本省都有哪些招录职位。在各省发布的招录职位中,细心的考生可能会发现有这样一个值得关注的点,就是有些职位是公务员职位,而有些职位是参公职位。那么,究竟什么是公务员职位,什么又是参公职位呢?下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将为考生答疑解惑。
一、公务员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简单来讲,公务员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二、参公
参公,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三、公务员与参公的区别与联系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专家认为,一句话来讲,公务员和参公,可以理解为只是编制不同,一个是行政编制,一个是事业编制。
公务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但绝大部分参公(另有极少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众团体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普通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身份与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普通事业编制在编人员需经过考试才能调入参公单位和党政机关,而公务员和通过考录的参公人员是可以相互调动的。
除了编制不同,参公人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附则等等,包括退休,包括交流调动等待遇是一样的。
四、参公和公务员之间可以互相流动吗
只要有接收单位和你现在单位双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和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互相调动,但是从党政机关调到参公单位,编制就由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变成了事业编制(但公务员身份保留),而从参公单位调到党政机关的人员,其编制自然就由事业编制变成了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
看完上面的解释,辽宁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希望考生对公务员职位和参公职位有个明确的认识,并在4.23省考中成功“报”得自己的心仪职位。建议考生可通过职位表迅速并精准地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位。报名完成的考生要马上投入到紧张的备考中了,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希望考生结合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插上“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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