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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盘锦辽东湾新区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50人公告

发布:2016-03-25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盘锦辽东湾新区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50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4月1日早8:30-16:30,报名地点为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荣滨派出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方面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辽宁盘锦辽东湾新区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50人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5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进基层公安派出所建设,经盘锦辽东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盘锦市、营口市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和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驻村(社区)警务室、社区巡逻防控合同制辅警50名。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28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1.75米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役士兵不受学历限制)。其中,具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讯、公文写作等特长的,年龄放宽30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盘锦市或营口市户籍(同等条件下新区户籍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在4.8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体重不得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的1.5%。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它不符合报名要求的。
  四、报名及相关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npj.hrss.gov.cn)、辽东湾新区政务网(http:/www.ldwxq.com)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ykrc.com.cn)和盘锦日报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4月1日早8:30-16:30,报名地点为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荣滨派出所(乘车路线:盘锦方向,向海大道乘坐30路公交车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站下车,路东实验中学北侧即是;营口方向,辽河大桥下乘坐30路公交车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站下车,路东实验中学北侧即是)
  报名人员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npj.hrss.gov.cn)、辽东湾新区政务网(http:/www.ldwxq.com)、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ykrc.com.cn)下载并填写《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携带打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检查身体基本条件情况。
  3.资格审查及政审。经资格审查、政审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4.笔试。采取统一闭卷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方面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10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7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5分。
  5.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
  6.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参照招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同时补测体能测试。
  8.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辽东湾新区政务网、营口人事人才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9.培训。由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对拟聘辅警进行封闭集中培训。
  五、相关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区党群工作部备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300元,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费纳入新区财政预算。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辽东湾新区政务网、营口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所有考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报考人员如存在提供虚假证件、考场作弊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监督电话:0427-3400031  0427-3470006
  招聘咨询电话:0427-3470008
  附件:《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
  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
  合同制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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