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行测资料 >> 判断

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核心成分分析法

发布:2016-04-06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核心成分分析法。相信行测考试一定是很多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中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考点之细,需要开始做到在积累的同时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更多辽宁公务员考试复习技巧详见 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指导:核心成分分析法
  定义判断题是公务员考试行测考试的必考题,题量稳定,在大多数考生看来,这种题型比较简单,因为它几乎不需要做任何的智力判断,只要把选项和题干进行一一对应,就可以选出答案。但是实践表明,就是这样的题目,考生却特别容易出错。辽宁公务员考试网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和定义判断题的细节较多有关,一不小心就容易踩到“陷阱”。
  针对这样的出题特点,我们就需要这一方法:核心成分分析法。所谓核心成分分析法,就是我们在阅读中对于定义中起限制性的一些成分进行勾画分析,利用核心信息来快速排除干扰选项。核心成分主要指主体,客体,目的,原因,条件等。其中,主客体的考查最多,尤其是行政法等相关定义。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做题时关键点不在于一定要完全区分出哪个部分是主体,客体,是目的还是原因,因为区分的过程往往更加浪费时间。我们要做的是能够对文段进行切割,更好地去筛选出重要细节,不遗漏。不过,不是所有题目都可以用此方法,它适合定义短,难懂的题目,从学科角度来说,尤为适合法律、管理学、经济学。
  【例题】
  行政纠纷:指①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国家行政机关同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③行政管理而引起的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两种形式。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纠纷的是()。
  A.原告是一家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开办的办公室,由于不服卫生局就其无证推销保健产品作出的处罚,因则状告卫生局
  B.原告因工伤未能获得保险赔偿,将工厂告上法院
  C.原告为个体工商户,因在旅游景点设摊被该地工商管理局征收摊点费,原告认为此项收费为乱收费,遂状告该工商管理局
  D.原告对消防局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
  【解析】行政纠纷的定义要点是:①主体是行政机关;②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③原因:行政管理而引起的纠纷。B项主体是工厂,不符合①。故答案选B。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