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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高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70名公告

发布:2016-04-12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最高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70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最高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70名公告公布如下:
  2016最高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70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招聘70名左右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人员请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专栏”,下载填写《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交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并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diaopeichu@163.com。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3年,试用期半年。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或可与我院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第一年每人每月5000元(含单位、个人缴存“五险一金”及派遣管理费用),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长1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6361、67556360(传真)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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