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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6-04-19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辽宁省2016年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委决定于2016年4月开始开展2016年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培训方式
  (一)招生对象
  1.单位人招生
  (1)2015年及之后进入三级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综合医院,下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者,必须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2013年至2014年进入三级医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且2018年及之后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需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7年及之前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可自愿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13年以前进入三级医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可自愿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16年进入二级医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2016年以前进入二级医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可自愿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社会人招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医专业毕业生或中医类别医师、专科学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二)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本科毕业生参加培训时间为3年;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培训时间为2年;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培训时间为1年;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培训时间为3年。
  二、培训基地招生安排
  2016年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录450人(招录基地、人数见附件),大连市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录规模。社会人培训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第二医院承担,招生规模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予以考虑。
  三、学员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录取。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8:00时至4月30日17:00时,考生可登陆http://www.lnsatcm.cn进行报名。
  考生登陆网站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向报考基地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可参加报考基地组织的招收考核,择优录取(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招录情况等信息)。
  (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1.《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报名后自行打印)1份(单位人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与报名信息填写学位对应的学位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交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招录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试题由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统一命题,面试由各基地自行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中医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学员的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网站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填报信息。
  2.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5月16日,考试招录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至5月31日。主基地负责对报考本基地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及招录考试,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录取人员名单将于6月1日至7日在网站首页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
  四、相关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医院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学员,按3万元/年/人予以补助(国家项目);大连市中医院学员(限大连市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按0.8万元/年/人予以补助(大连项目);除大连外其他基地学员,按0.7万元/年/人予以补助(省项目)。
  2.符合条件的学员可参加全国同等学历人员考试,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3.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培训医院给予必要的协助。
  4.基地(含协同基地)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王有刚
  电 话:024-23391182
  附件:2016年辽宁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录汇总表
主基地 招录人数 协同基地
辽宁中医药大学
附属医院
100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
附属第二医院
100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沈阳市中医院 80 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辽宁奉天中医院、
沈阳市第六医院
沈阳市第二中医院  
大连市中医院 50 大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
金州区中医院
抚顺市中医院 20 铁岭市中医院
本溪市中医院 20 鞍山市中医院、辽阳市中医院
丹东市中医院 20 东港市中医院
锦州市中医院 20 阜新市中医院、朝阳市中医院、北票市中医院
营口市中医院 20 盘锦市中医院
阜蒙县蒙医医院 20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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