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口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6年营口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和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6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6】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考面试
(一)考试对象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营口市的考生或坐落在营口市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二)报名
考生于 4月22日至2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按辽宁省面试公告相关要求报名。
(三)现场确认
时间:4月25日—4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地点:营口市教育局人事科(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新营口市人民政府大楼639房间)
电话:0417-2998332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营口市户籍考生需提供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营口市的考生需提供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人事关系证明模板见附件1)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营口市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需提供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2)。
(四)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于4月25日—4月27日期间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后,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六)面试
考生按面试准考证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成绩查询
2016年6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成绩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该网通知为准)。
(九)认定报名
面试合格的考生若同时符合其他认定条件,于6月22日—6月24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营口教育网
二、省考面试
营口市2016年省考面试定于秋季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营口教育网。
附件1:人事关系证明
附件2:学籍证明
营口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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