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沈阳辽中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16沈阳辽中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2016年5月31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沈阳辽中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沈阳辽中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为了做好我区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辽中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招聘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能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劳动合同按工作需要签订,一年一签,如因工作不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未满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签订合同工资标准的日工资计算),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
2、薪酬待遇: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作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按区政府特殊规定,一事一议。政府雇员月工资2000元,并按规定缴纳三险。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对社会救助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政府雇员4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以下。
五、招聘流程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以收到应聘者简历为准。应聘者登录辽中区政府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简历(见附件)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同时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同时上传。
2、收到简历后,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录取)、面试、体检、考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总成绩排名前4名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录用为民政局政府雇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录取。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2016年5月31日。
4、联系人:郑松鸣
联系电话:024-87882378
报名邮箱:462540623@qq.com
六、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出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得报考。
2、应聘者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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