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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99人公告

发布:2016-06-09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9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16:3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6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99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朝政办发〔2015〕134号)文件精神及市卫生计生委审批的招聘计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年硕士研究生。为使招聘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次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报名资格
  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4、本科段学历均为全日制,临床、医技岗位除七年制本硕连读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1980年6月4日之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1975年6月4日之后出生)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在朝阳日报、朝阳市卫计委网站、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本次公开招聘可以现场、电话、微信形式报名(端午假日只接受微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16:30。报名人员登录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自行填写并打印《朝阳市中心医院2016年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电话或微信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登记表》发至renshike3304@126.com邮箱。
  3、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13日到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地址:行政楼4楼)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考生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全国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时间、形式及成绩公示
  1、面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8:00—16:30.
  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领导小组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
  3、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40分,包括自我介绍10分,沟通能力30分(由专家出题);专业能力测试60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30分(均由专家出题)。
  4、专业试题由专家组现场出题,公共部分试题由人事科、专家共同出题,纳入题库,考前由组长从题库中抽取。
  5、考试录取设定50分为最低分数线。如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不够最低分数线的也不予录取;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如儿科、急诊科、电诊科、超声、感染性疾病科等难以引进的人才,不受最低分数线限制,经专家组考核报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录取。
  6、经面试考核后,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拟聘岗位、成绩、排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体检程序。
  五、聘用与管理
  1.通过考核阶段的拟录用人员,在入职前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2.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中心医院人事科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3.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等上级部门备案,签署试用期合同,进入试用期管理,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与聘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取聘用手续。
  4.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 凡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以公告、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纪律要求
  1、认真履职:参与人才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照医院有关要求,认真负责,精心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廉洁自律:在人才招聘过程中,所有人员均应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工作纪律,自觉规范自身言行,杜绝各种形式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发生违纪违规事件经举报查实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工作纪律: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相关制度,否则医院将追究责任。
  4、朝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电 话:0421-2807613
  微信号:18040158885
  邮 箱:renshike3304@126.com
  附件1:2016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引进硕士研究生计划
  附件2:朝阳市中心医院2016年自主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016年6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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