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81名小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2016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81名小学合同制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81名小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苏家屯区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经苏家屯区委、区政府批准,苏家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81人,招聘具体岗位见《2016年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对口。(报考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者,可放宽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上岗后一年内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果一年内未取得,第二年不再续聘,从考试中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里,通过相关程序递补。)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满足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者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局413会议室(沈阳市苏家屯区南沙柳路18号)。
报名者请登录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详见《2016年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公告》,招聘职位详细信息请查询《2016年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下载并填写《2016年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件)、《报名表》一份(需有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相关信息进行初审。每位报考者持有效身份证限报一个职位,每个招聘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
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所有信息请登录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sjtq.gov.cn
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网上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2.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的时间限定在12分钟以内,其中说课时间8分钟内,答辩时间4分钟内。面试总分(100分)=说课分数(80分)+答辩分数(2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说课题目详见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组织实施。
考察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被考察人员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以防弄虚作假。若验证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6、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依据年度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形式及管理
(一)岗位性质:合同制教师
(二)待遇:享受本区域在职教师同等待遇(无教师资格证者享受试用期工资)。
(三)合同签订:合同制教师在体检合格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格者聘用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若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续聘。
招聘的合同制教师实行局管校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流动。首次岗位选择以总成绩排名决定。
六、其它事项
1、本实施方案由苏家屯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由苏家屯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苏家屯区教育局 024-89815053 15242003828
联系人 崔老师 姜老师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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