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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发布:2016-07-06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布如下:
  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检查矫正视力的职位已在职位信息表备注一栏中注明)。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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