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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

发布:2016-07-11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6日。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fxzfrsc1188@163.com。(个人简历内容:本人基本信息、电子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本人申报的岗位、本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情况)。考试分为基本理论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20%、50%、3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经阜新市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25名,其中:
  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男性17名、女性6名):从事新闻宣传,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执行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男性2名):从事审判工作相关的网络及特定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等技术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个月以上庭审记录经验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时,看打速录的速度应在50字/分钟以上(正确录入)。
  不得报考文职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予以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6日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fxzfrsc1188@163.com。(个人简历内容:本人基本信息、电子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本人申报的岗位、本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情况)
  报名资格审查:
  1.对所有报名者个人简历信息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对报考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岗位人员另要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测试看打速度达到50字/分钟以上者,方有报名资格。
  (参加现场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请关注阜新中级人民法院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fxzy.chinacourt.org/)
  (三)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后,我院将于阜新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1.考试分为基本理论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2.基本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包括民法、刑法(总则部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3.专业技能考试:
  (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专业技能考试:计算机文字速录,分为看打录入与听打录入。
  看打录入:600至700字篇幅短文,时间5分钟。
  听打录入:播放一段录音,时长8至10分钟,语速约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专业技能考试:计算机及网络知识(闭卷笔试形式),不指定参考用书。
  4.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基本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1.5的,所有参加完基本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前,本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情况,与报考者本人及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通过阜新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由本院组织。技术类司法辅助人员面试时需加试实际上机操作内容,上机操作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由本院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本院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1.本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日;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本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本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所录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经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将实行严格绩效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合同到期后,留用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60%确定,随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而调整。
  3.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四险(工伤、养老、医疗、失业)费用。
  五、 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418-6281188。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报考人员自报名至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本院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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