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阜新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简章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地址:中华路东段市农行对面)。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
阜新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重点解决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和社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阜新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毕业三年内(2016年、2015年、2014年毕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共招300人,其中: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9人、街道35人、乡镇66人、社区190人,具体分配明细见附表。
五、岗位待遇
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聘用期间,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六、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成绩公示、体检等信息全部通过“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阜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地址:中华路东段市农行对面)。
(三)报名所需证件
1.报名人员本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名,并进行现场照相;
2.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如实填写并打印《2016年阜新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粘贴或打印正面彩色免冠二寸照片);
3.上述所有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笔试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时间
笔试时间为8月20日(星期六)。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八、体检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的人选名单。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 span="">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span="">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笔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后,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人员分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就近就地原则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优先选择岗位。人员分配工作完成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与聘用人员履行聘用手续,签定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第二次签订期限为3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报名咨询: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0418-2680095。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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