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的体检工作将于2016年8月5日(周五)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集合地址
集合地点:中共鞍山市委大楼东门
集合时间: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8:10
具体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黑色签字笔。体检费为450元。
(二)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三)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家长等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请考生务于8月5日上午8:10前,到达市委东门集合,并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乘车参加体检。
附件:点击浏览该文件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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