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沈北新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1名公告
2016沈北新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1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18日。报名地点:沈北新区中心医院(沈北新区青州路16号)2号楼4层东侧405室。考试先笔试、后面试。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沈北新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1名公告
沈北新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1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1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沈北新区中心医院网站(网址:www.sbxqzxyy.com)和沈北新区政府网站(网址:www.nsy.gov.cn)。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18日
三、报名地点:沈北新区中心医院(沈北新区青州路16号)2号楼4层东侧405室。
四、资格审查
沈北新区中心医院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明等资料。招聘工作中如果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
1.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沈北新区中心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试等考务工作,区卫生局、区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2. 设定笔试成绩及格线,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无面试资格。
3.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由沈北新区中心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区卫生局、区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2.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参加各职位面试的人数超过职位计划数时,按总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各职位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小于职位计划数时,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北新区中心医院党务公示栏、沈北新区中心医院网站和沈北新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
七、考察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可在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合同
沈北新区中心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薪酬见招聘人才计划表,经费自收自支。
咨询电话:89865267
附件:沈北新区中心医院2016年招聘人才计划表
沈北新区中心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4日
沈北新区中心医院2016年招聘人才计划表
岗位名称 | 人数 | 性别 | 年龄范围 | 学历 | 专业要求 | 职称要求 | 工作经历要求 | 工资待遇 | |
1 | 肿瘤科 | 3 | 男 | ——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可独立值班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2 | 内二科 | 2 | 不限 | ——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可独立值班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3 | 儿科 | 2 | 不限 | ——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可独立值班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4 | ICU | 2 | 男 | ——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可独立值班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5 | 康复科 | 1 | 男 | —— | 大专及以上 | 治疗师 | 不限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6 | 皮肤科 | 1 | 不限 | ——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7 | 中医科 | 1 | 不限 | ——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8 | 放射线科诊断医师 | 1 | 男 | —— | 本科及以上 | 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9 | 麻醉科 | 1 | 不限 | ——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专业 | 麻醉师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10 | 骨科 | 1 | 男 | —— | 研究生 | 临床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可独立值班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11 | 血液透析科医师 | 1 | 不限 | —— | 本科及以上 | 肾内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 同工同酬 |
12 | 超声科 | 2 | 不限 | —— | 本科及以上 | 影像学专业 | 不限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同工同酬 |
13 | 眼科 | 1 | 男 | —— | 大专及以上 | 技师(眼科设备操作) | 不限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按合同执行,交五险 |
14 | 护理 | 12 | 不限 | 35岁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护理 | 护士 |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每月1700元,交五险 |
合计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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