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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招聘合同制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2016-09-05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辽宁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招聘合同制人员体检公告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面试已经结束,请入围的考生准备参加体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9月1日(周四)早7:30
  体检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2.体检表第二页需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水。
  4.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5.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项目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在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7.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体检全程封闭,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医院体检区。
  8.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原标题: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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