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总分达到11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在001-012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013-014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及复审人员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考生可拨打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411-82583230。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确认
附件1名单中人员请务必于2016年9月5日前与辽宁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放弃面试的考生,应主动告知辽宁局。其中面试人员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报考条件的,应主动告知辽宁局,自动取消面试资格;未主动告知辽宁局,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辽宁局将视情况在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递补。
确认方式:
发送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的邮件到lnciqrsc@sina.com。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16年9月9日下午13:00-16:00
(二)地点:辽宁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三)审查内容:
面试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请将除证件/证书原件以外的其他材料按顺序订好):
(1)面试考生携带证件明细单(附件2);
(2)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请在右上角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有关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保密协议(附件3)。
社会在职人员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参见附件4)。
失业或待业人员请提供失(待)业证明(需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参见附件5)。
如社会在职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安排
(一)时间:
2016年9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面试候考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三)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当天早上8:30前到达面试候考地点,参加面试顺序抽签。考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考试规则:详见附件6。
(五)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001-012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
013-014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体检和考核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名单。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时间9月12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进入到体检阶段的考生,我局会在当天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六、其他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连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面试封闭期间的午餐由辽宁检验检疫局免费提供。
(二)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乘车路线及地址见附件8。
(四)咨询电话:0411-82583230、82583247
辽宁检验检疫局网址:www.lnciq.gov.cn政务信息频道人事信息人员招录专栏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9月2日
附件:
附件2:面试考生携带证件明细单.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失(待)业证明.docx
附件7:体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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