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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发布:2016-09-18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注:以下内容摘自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政策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提前复习可选用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
  【问】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答】2017年最新招考政策暂未公布,历年招考政策变化不大,按照2016年的招考政策为: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凡于2016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考生,均视为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时,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2014、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2014、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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