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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沈阳医学院招用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发布:2016-09-22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辽宁沈阳医学院招用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发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学校2016年下半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即将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现就复审和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安排
  2016年9月22日(周四)13时在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三楼第五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2016年9月22日(周四)14时在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二楼小教室进行面试。
  二、 资格审查复审要求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取得的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位证明)等招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返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2.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的本人要一并携带。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要与本人填写的《沈阳医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的工作经历相一致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4.岗位要求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要提供获得学生干部奖励的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考生当天场外抽签、面试当场报号,评委当场打分,工作人员当场计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的方式进行。
  面试全程录相,纪委全程监督。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包括试讲与答辩两部分。
  试讲:①应聘教师和实验员岗位的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并结合本专业自选一门课程的一个章节,进行试讲,自我介绍及试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要板书,不使用PPT。②其他岗位考生准备3-5分钟演讲,包括自我介绍、岗位认识、工作设想等内容。
  答辩:由评委结合应聘岗位现场进行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原标题:关于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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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位置示意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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