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沈阳医学院招用劳务派遣人员面试成绩暨体检与考核公告
2016年9月22日,学校按照《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公告》、《关于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组织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现将通过资格审核复审考生面试成绩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
根据《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公告》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排名在前者)”的相关规定,学校确定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在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北院区)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用。
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流程和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28日(周三)8时前到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北院区体检科参加体检。医院地址:沈阳市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西路64号(北院区)。电话:31236585。乘车路线:1、163、205、125、329、228太平庄下车南走100米处;2、283、255、299、268、202、228昆山西路下车北走150米处。体检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260元),体检费用考生自担。体检报告由学校人事处统一至体检医院领取。
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面试成绩暨体检与考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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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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