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2016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公告,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现将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本次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10月17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丹东市卫生计生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一、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二)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47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上衣不要穿带亮片和珠片的衣服。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为方便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裤。
4、体检人选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亲属等非工作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须知
本次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与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察人选需尽快做好下列事宜,配合考察工作,具体考察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一)非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及市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其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所有考察人选必须出具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三)所有考察人选必须出具由单位、街道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举报、咨询电话: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0415-2137581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92661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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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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