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16年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9日。地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2号楼127、128室(南开区育梁道4号)。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步骤。初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内容为岗位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包括答辩和实际操作方式,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㈠招聘单位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
㈡招聘单位地址:南开区育梁道4号
㈢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㈣主要职能:承担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和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后勤处:招标管理员1人,客房客服管理员1人,音响操作员2人,灯光操作员1人,电气工程技术员2人,水暖工程技术员1人,餐厅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1人,以上11人除招标管理员为事业编管理人员外,其他为工勤人员。
三、招聘对象
天津市户口,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各岗位相关具体要求(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http://www.tjdx.gov.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我单位公布的网站,下载并填写统一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邮箱tjswdxwj@163.com。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9日。
地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2号楼127、128室(南开区育梁道4号)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及本人简历。
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步骤。初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内容为岗位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包括答辩和实际操作方式,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以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之比为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
(二)考试时间、地点
各岗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采取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结果在本单位及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
㈠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复试确定的体检名单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具体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履行体检程序。
㈡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具体岗位应聘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具体应聘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手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咨询,联系电话为:60919020;举报或投诉电话为:60919016。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201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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