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公告
2016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
面试集合地点: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详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新城区丹东市政府大楼后侧)。
面试集合时间: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集合时间为6:50时;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集合时间为11:15时。
每位考生参加面试的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及需携带的物品,详见本公告及附件《2016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二、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用对所教学科进行“试讲”(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测试应试者专业水平和授课能力等。
三、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要自备规定试讲教材(详见附件)和考试用笔,未携带者后果自负。自备教材上严禁有任何教学标记或教学提纲。
(三)考生禁止携带除第(一)、(二)点要求以外的任何与面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点。
(四)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学科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名称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七)所有学科面试的备课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
(八)各位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按要求参加面试。
社会各界对入闱面试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举报电话: 0415-3192715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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