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84)
根据历年时间安排,辽宁公务员考试网预测,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将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届时报名工作将随后展开,有意向报考辽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提早做好备考工作。历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下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84)
1.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而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该行为是( )。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预备犯罪
2.下列哪项属于单位犯罪?( )
A.个体户王某偷税1万元。
B.骆马公司向某官员行贿3万元。
C.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远方公司行贿1万元。
D.天奇公司董事长因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在与外商签订贸易合同时被骗,致使国家损失600万元。
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我国,下列选项中按规定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某劳模家属享受工厂每月的体恤金300元
B.李某家的房子在火灾中受损,保险公司赔付了2万元保险金
C.某公司的职员取得了设计大奖,组委会颁给了他3万元奖金
D.单位退休工人的工资
5.行政执法与行政权不可分离,这是由行政权的特点所决定的。下列不属于行政执法特点的是( )。
A.自由裁量
B.主体特定
C.不可放弃
D.不告不理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B
解析:
刑法中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题干中提到是甲主动放弃,和乙出差的状况无关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B
解析: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
只有B选项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B
解析: 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B选项正确,1991年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这样,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侵犯专利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结果发生地的法院以及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C选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选项错误,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本题选择B选项
4.答案: C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可知,抚恤金、保险赔偿、退休工资均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也应免纳。C项内容不属于该种情形,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D
解析:
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选项中的不告不理是民事司法的特点,不属于行政执法的特点。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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