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公开招聘医疗事业编163人公告
2017年大连公开招聘医疗事业编16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零时-2017年4月13日17时,笔试时间:2017年4月19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等文件有关规定,大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涉及医疗岗位49个,163人。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信息发布
2017年3月30日开始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连市人才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半岛晨报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三、报名、缴费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零时-2017年4月13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2017年大连大学公开招聘网址(网址为http://218.24.169.32:86),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公安机关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确因网上提交信息过程中涉及本人姓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于发放准考证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办理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缴费及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4月17日在大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16房间(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150-5号)发放准考证(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暂不对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依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6]149号)文件规定收取50元考务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
笔试采用A、B两种试卷,其中报考大连大学、大连大学乒乓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附属新华医院的非医护类岗位人员采用A卷,A卷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报考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附属新华医院医护类岗位人员采用B卷,B卷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医学基础知识(点我购买图书)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时限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的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9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要求
笔试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考场、判卷室有全程监控(可接受考生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监督)。
4.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名单及相关事宜。
5.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对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作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2017年大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未按期毕业,取消聘用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工作要求。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可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试讲、抽题答疑、结构化面谈、现场操作等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2.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考察和体检名单、体检医院及相关要求。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内容为面试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提前选定两家三甲医院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体检医院,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且不提前公布体检信息。
对于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告(备案)表》,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招聘岗位而产生空缺,则不再进行递补。
在职的拟聘人选,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大连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402183。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随时留意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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