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治理医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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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一条“护士怒斥医托”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值班护士发现医托后大声呵斥:病人都哭了,你还骗人钱!她抓住医托的手,联系保安将医托带走。很多网友称赞这位护士为“侠女”。
医托现象,是自医疗体制改革、医疗市场大幅度放宽准入标准之后,出现的不正当竞争的怪胎。一些民营医院、门诊部为攫取暴利,大量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守候、出没在正规医疗单位的管辖区域内,巧言令色,向患者推荐、介绍所谓的专家、名医,引诱患者“脱离”正规医院。其结果,往往小病被大治,大病被乱治。患者利益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延误病情,造成了不堪的后果。
标准表述
医托不仅觊觎患者的救命钱,更可能耽误患者治疗,说“谋财害命”一点也不过分。事实上,医托早已形成了一个团伙犯罪链条。他们在名医院、大医院的门口、挂号处、候诊厅、收费处、取药点甚至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瞄准外地、农村看病患者,将他们带到相关医院就诊。在那里,几十元成本的药品,可以卖到上万元。医托从中抽成,患者花费一万元,医托最高甚至可以拿到七八千元提成。
[原因分析]
患者日益提高的就诊需求,已同优质医疗资源的相对紧缺形成了供需矛盾。居民医疗刚需成本逐年提高,而分类就医的格局却未成气候。患者求医心切,盲从“名医”“专家”和“价格优惠”,以致疏于防范,在“病急”之中钻进“医托”们精心编织的陷阱。后者也正是摸准了患者的这一心理,才打出了“专家号”、“老军医”、“廉价偏方”等幌子,做笼设局、“组团忽悠”,让患者防不胜防。
重拳打击之下,医托现象仍然屡禁不绝。医托行骗手段高明,不容易留下犯罪线索,加大了打击难度。而对医托行骗行为的处理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处罚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对医托的处罚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和行政拘留是主要手段。与医托行骗获得的收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很难起到威慑作用。而且,整治医托还存在运动式治理的问题,媒体曝光了或者民众反应强烈了,就查处一批医托,重点打击一阵,没有形成持续打击力度。
[对策措施]
整治医托最终还是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在严肃处理“坑人”医院和内鬼的同时,相关部门更应当打造稳定和常态的监管机制。正规医院也应履行好提醒、防范的义务,努力维护好患者的权益。
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让其对自身的病情有初步了解,并且知道下一步如何治疗,也就不会轻信医托的虚妄之词了。对此,国外采用保障患者明晰治疗方向的社区首诊以及严格的转诊制度,无疑值得借鉴。
资料来源:
新华网:治理医托不能单靠侠女护士一声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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