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17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14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说明》(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凡符合上述职位要求和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敬业精神;
2.金融、经济、法律、文秘、给排水、环境、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具有国家认证的211、985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及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14日。
2.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内照片处请插入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pjswjthr@163.com。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投递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核。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初步审核人选结果以水务集团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为准。
2.确定初步人选。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公司将电话通知候选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外地应聘报名人员可传真,时间相应适当延长)。相关材料包括:《报名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彩照(jpg格式,20KB以下)。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选、时间、地点以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为准。
3. 审核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及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试,根据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1:6,不足6人的职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候选人需保持通信畅通)。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由面试评委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价。应聘人员隐名面试,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思考时间)。
(五)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最终成绩结合笔试成绩加权平均,择优确定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选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经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审批后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
2.期满转正后工资为4500元/月;
3.缴纳五险一金;
4.根据公司营运情况给予绩效工资;
5.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其他事项
正式聘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一切关系,如发生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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