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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锦州市教育局招聘教师36人公告(辽师)

发布:2017-05-27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锦州市教育局招聘教师36人公告(辽师)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 月31 日晚6:00,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15室。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锦州市教育局招聘教师36人公告(辽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的学校有:锦州一高中、锦州二高中、锦州市铁路高中、锦州市实验学校,拟招聘教师36人。
  二、招聘范围
  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取得的学历报名(具体招聘要求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所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教师资格证种类与申报学科相同)(具体见《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6、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在上岗前参加教育局或学校组织的体检;
  7、满足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试讲的考核方式进行。
  讲授内容在考生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考生先抽取顺序号,根据所抽取的顺序号再抽取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招聘程序
  1、组织应聘学生现场报名,学生需携带自荐材料(个人简历及学业成绩单,学业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等相关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5 月31 日晚6:00
  (2)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15室
  2、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个人简历及学业成绩单,学业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兼顾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择优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3、确定试讲人员名单后,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试讲、面试;
  4、经过试讲、面试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
  五、应聘须知
  1、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2、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3.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2017年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职位表》
  锦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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