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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溪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招聘研究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公告

发布:2017-05-27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本溪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招聘研究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公告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本溪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予以公布。体检工作将于2017年6月3日(周六)进行,现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上午7:20之前到达,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本溪市卫生计生委四楼大会议室(明山区胜利路31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体检费为300元。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纪律
  1.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
  3.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 024-43889375
  附件:2017年本溪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招聘研究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本溪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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