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体育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沈阳体育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沈阳体育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
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硕士、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和用人计划信息在沈阳体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yty.edu.cn)、沈阳体育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各层次学历学位、资历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扫描后,以Word形式整理在一个文档中和《沈阳体育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同发送至邮箱sytyrsc@163.com。邮件主题:申报岗位+应聘者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应聘者专业审查参考《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syty.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和考试考核
1.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理论课试讲和面试的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硕士、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个考试科目。笔试总成绩100分,两科成绩计算比例为5: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两个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为4:6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考察由学校会同拟考察人员所在单位,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函询,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审核无误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待遇
(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享受住房补贴8万元、安家费4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并以项目带动为原则),并与学校签订博士服务协议。
(二)工资与学校同岗位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
(三)由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享受与学校编制内职工相同的法定假期。
七、其他说明
(一)待辽宁省确定2017年高校人才招聘有关工作要求后,本次招聘具备博士学位人员可通过“绿色通道”,随时由学校上报用人计划并组织考核合格后,工作得到普遍认可者优先进入高校事业编制内。对于其他人事代理人员,如学校进行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在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情况下,可报名参加考试,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程序进行应聘。
(二)本次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须遵循合同书、协议书中的约定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
(三)人事代理人员的党、团、工会等关系由学校管理,须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正常参加学校教职工的党、团和工会活动。
(四)在招聘期间,应聘者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9166651 024-89166652
联 系 人:章老师 张老师 王老师
Email:sytyrsc@163.com
沈阳体育学院
2017年5月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