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阜新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4人公告
2017年阜新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4人公告已公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阜新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4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7]58号)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2017年阜新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共4名。其中,阜蒙县2名,彰武县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1日(含)至1999年7月10日(含)期间出生)。
5.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1日(含)至1999年7月10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1日(含)至1999年7月10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度阜新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统称《岗位信息表》),可通过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http://60.18.143.30/fxjy/ )和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jw.fuxin.gov.cn )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公开招聘网址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填写并打印《2017年度阜新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 。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岗位代码为报名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报名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不相符时,按岗位代码认定。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时需携带:
(1)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与《报名表》的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2)第一学历、中间学历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各学历阶段的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www.chsi.com.cn);
(3)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报名条件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5.报名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7.报名结束后对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招聘岗位的,允许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其他报名人员进行调剂报考,调剂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将在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http://60.18.143.30/fxjy/ )和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jw.fuxin.gov.cn )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地点
1.彰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地址:彰武县丹霍路中段城南派出所旁2楼205房间);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卫生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股(地址:阜蒙县繁荣大街61号2楼人事科教股);
3.阜新市卫生计生委服务大厅(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5号主楼北侧平房);
上述报名地点受理阜新地区所有招聘岗位的报名工作,不受户籍及招聘单位所在地域限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试题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8月中上旬,考前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登录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市卫生计生委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市卫生计生委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1:2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不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该岗位中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公告。详见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市卫生计生委网。
3.面试形式。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同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聘用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后如果出现岗位空缺,可在自愿接受调剂且完成面试的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予以录取。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1.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调剂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有关待遇
1.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要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
2.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人员管理
1.拟聘任人员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将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照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
4.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5.聘期满后,遵行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统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院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1.特岗全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纪律与监督规定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2.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视取消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阜新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向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仲裁。
政策咨询电话:彰武县:0418—6949065
阜蒙县:0418—8801319
阜新市:0418—237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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