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度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7月12日。笔试定于2017年7月24日进行,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铁路局安全技术中心等事业单位面向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册正式人员岗位,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至2017年6月。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详见《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4日至7月12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岗位名称+姓名,邮箱地址:syzpnra@163.com。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国家铁路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连同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进行报名,条件符合的,可同时选择多个意向单位,在《报名登记表》“意向单位”栏目进行勾选。
4.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于2017年7月17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未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定于2017年7月24日进行,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财务会计岗位笔试考察范围包括:政治理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工程岗位笔试考察范围包括:政治理论、综合常识、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等。
其他岗位笔试考察范围包括:政治理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普速铁路部分)(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版)。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和简历情况),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
(3)证明岗位条件所需工作经历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执(职、从)业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要求北京户口的招聘岗位,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铁路局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其中,对计划聘用与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不含)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按照国家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于2017年8月底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人员录用)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梅先生
咨询电话:010-5189795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
国家铁路局安全技术中心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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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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