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丹东关于领取国考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年上半年丹东关于领取国考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现将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2017年上半年通过教师资格国考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并请以下人员于2017年7月14日、17日两天,持本人身份证到丹东市教育局职改办(丹东市振兴区兴三路20号丹东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二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需父母或家属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户口薄须能证明本人与代领人关系)来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丹东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7年7月13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